下沙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实施旧村复垦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沙政〔2019〕78号)收悉。根据市自然资源局的审核意见,经研究,同意你镇上报的《邵武市下沙镇屯上村2019年旧村复垦项目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度)。
二、项目规模
该项目总规模为43.10亩,可新增耕地42.64亩(其中:水田35.70亩、旱地6.94亩)。因项目采用货币补偿方式,不需集中建新安置,可产生挂钩指标42.64亩。
三、项目主要工程量情况
(一)土地平整工程。田内土方平整5207.21m³,田埂修筑267.92m³,地面物清理外运4098.2m³,客表土回填9949.38m³,水田保护层压实23800.12㎡,房屋砌体拆除1292.24m³,土地翻耕2.84公顷。
(二)农田水利工程。新建排灌渠5条,长726m;单侧放水口31个,灌溉跃水23个。
四、项目预算情况
总投资511.68万元,其中:拆旧区整理复垦费用41.55万元,拆迁补偿90.31万元,新农村基础设施配套339.34万元,其他费用25.67万元,不可预见费2.01万元,后续管护费6.4万元,土壤改良费6.4万元。
五、项目拆迁安置情况
项目业主的补偿调查详细,已事先征得各村民代表大会的同意。与各农户签定的拆迁补偿协议书真实合理,为方案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六、项目业主
项目业主为下沙镇人民政府。项目业主应计划有序地开展拆迁补偿和土地复垦工作,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工程施工招投标,以确保工程质量。
七、项目完成时间
本项目应在批准后一年内实施完成。
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应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指导,市财政局应严格监督管理项目的资金使用。项目业主、有关部门应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0〕43号)和《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旧村复垦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3〕329号)等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旧村复垦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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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